重组菲律宾武装部队[第 1 号行政命令第308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0年03月30日
MOP, Bk 6 Pt.1, v.4, 316 [ 行政命令编号308,1950 年 3 月 30 日] 重组菲律宾武装部队 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和第 422 号共和国法案授予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特此指示:第 1 节 在国防部长的行政监督下,菲律宾武装部队分为以下五个主要司令部: (a) 菲律宾警察 (b) 菲律宾地面部队 (c) 菲律宾海军巡逻队 (d)菲律宾空军 (e) 菲律宾服务司令部 SEC。 2. 五个主要司令部均由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直接指挥。菲律宾警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国家警察部队的现有职责,在内政部长的行动控制下。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各主要司令部的指挥官应具有一般授予局局长、办公室主任、SEC 的权力。 4. 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办公室由总司令、副总司令和经总统批准可能需要的助理组成。任何现行法律、规则或条例中提及的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和副总参谋长在下文中应理解为分别指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副总司令.证券交易委员会。 5. 菲律宾军种司令部负责以下事项: (1) 采购、保管、装运、仓储、发放、销售和核算所有物资,包括食品、燃料、服装药品、杂货和其他财产,以及菲律宾武装部队的服务; (2) 根据主要司令部指挥官的建议,协调武装部队补给系统的运作和该系统内的补给职能的履行; (3) 保存武装部队的金钱和财产账户,包括所有军事活动的拨款和成本核算以及所有其他类型成本合同下的成本检查,包括对承包商账簿和记录的审计; (4) 授权和控制武装部队财产和武装部队人员授权行李的运输; (5) 为运输目的租用商船,采购、经营和管理货运码头设施,包括采购和指派装卸工; (6) 所有军械设备的设计、开发、采购、制造、分销、维护、修理、改造和材料有效性,其中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相关功能,包括控制、储存和终端设施,以及储存和弹药问题和弹药细节; (七)信号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仓储、发放以及各主要指挥部之间信号通信的协调; (8) 保障武装部队人员的健康,照顾病人和受伤人员,为退役的武装部队人员、武装部队人员的家属和受伤的文职雇员提供医疗和牙科服务,以及工作时生病,以及与此有关的所有相关事宜; (九)武装部队所有建设项目和公用事业的设计、规划、开发、采购、建设、改造、成本估算和检查,包括维修; (十)不动产的取得、处分和记录的保存,以及已转让用途不再需要的不动产的保管; (11) 进行年度调查并估算维护建筑物和其他结构、公用事业、建筑、运输所需的资金,并向负责管理和控制的负责指挥官提出适当的建议; (12) 协调武装部队各种设施所需的公用事业服务的采购; (13) 保存武装部队所有车辆的位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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