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Pt.1, v.4, 269 [ 行政命令编号277,1949 年 10 月 10 日] 从莱特省帕洛市的一部分创建圣达菲市。根据内政部长的建议和修订后的行政法典第 68 条的规定,圣达菲、圣胡安、圣伊西德罗、圣米格尔、蒂巴克和皮托戈的街区,以及巴迪安盖、博洛德的街区, 17 公里, 和 Curba, 所有的帕洛市, 莱特省, 特此组织成一个独立的市, 被称为圣达菲市, 政府所在地在巴里奥圣达菲。帕洛市的现有领土减去圣达菲市的部分。圣达菲市,如本文所述,应在市长、副市长和大多数市议员的任命和资格后开始存在,但不得早于 1949 年 11 月 15 日。在市内完成马尼拉,10 月 10 日,在我们的主年,1949 年,菲律宾独立,第四年。 (SGD.) ELPIDIO QUIR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TEODORO EVANGELISTA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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