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政府的所有部门、局、办公室和机构,包括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在其汽油需求中使用 10% (10%) 的体积生物乙醇[备忘录通函编号184]
[ 备忘录通函编号184,2009 年 10 月 26 日] 指示政府的所有部门、局、办公室和机构,包括政府拥有和控制的公司,在其汽油需求中使用 10% (10%) 的体积生物乙醇,而根据第 2 (a) 条类风湿关节炎第 7638 号,被称为“1992 年能源部法案”,它宣布了国家政策,以确保能源的持续、充足和经济的供应,最终实现国家能源的自力更生。在不牺牲生态问题的情况下,通过对国家本土能源资源的综合和密集勘探、生产、管理和开发提出要求;鉴于,根据 R.A. 第 2 和 4 (a) 节。第 8749 号,被称为“1999 年菲律宾清洁空气法案 (PCAA)”,它宣布了国家的政策,以保护和促进人民享有符合节奏和和谐的平衡和健康生态的权利。自然,承认公民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鉴于,第 9367 号共和国法案或“2006 年生物燃料法案”于 2006 年通过,作为“确保替代和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可用性,同时不损害国家的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粮食储备”的措施,从而要求“按体积计算至少百分之十 (10%) 的生物乙醇混合物(第 5.2 节)”;鉴于,政府是使用汽油燃料的机动车辆的主要用户;鉴于,与石油汽油燃料混合的生物乙醇可以减少有害排放物和一氧化碳,从而改善空气质量;鉴于,《世界燃料宪章》允许生物乙醇的混合体积达到百分之十 (10%);鉴于,在石油工业中使用生物乙醇将通过开辟新的国内市场和提高生产力来重振菲律宾制糖业,从而改善甘蔗农民的生活;鉴于,百分之十 (10%) 的生物乙醇混合汽油燃料可在全国的汽油零售站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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