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律师参加区域公约和强制性继续法律教育研讨会的正式时间[备忘录通告第74]

相关行业:备忘录通函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10日
[ 备忘录通函编号74,2004 年 11 月 10 日] 授权律师参加区域公约和强制性继续法律教育研讨会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 (IBP) 的南吕宋地区将举行其区域公约和强制性继续法律教育 ( MCLE) 研讨会:“技术和法律实践:挑战和问题”,200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 日在八打雁市牧师村的 Pontefino 酒店举行。考虑到 MCLE 对活跃 IBP 成员的合规要求,特此授权南吕宋岛各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单位的律师仅在官方时间参加上述会议和研讨会,除了支付他们的工资外,政府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前提是这种出席不会对各自办公室的职能,以及向公众提供服务。此后三十 (30) 天内,参与者应向其各自部门秘书和机构负责人的办公室提交一份关于公约产出、行动计划和建议的报告。同样,IBP 应向公务员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公约结果的报告,以及一份与会者名单。经总统授权:(Sgd.) EDUARDO R. ERMITA 执行秘书马尼拉,2004 年 11 月 10 日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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