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货物装卸费率增加 20%[CPA 备忘录通告编号。 01, S. 201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纳尔)卷。 23号2012 年 1 月 - 3 月 1 日 [ CPA 备忘录通函 NO. 2012 年 1 月 1 日,2012 年 3 月 1 日] 国内货物装卸费增加 20% 采纳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提交日期:2012 年 3 月 15 日 根据 R.A. 7621(宿务港务局章程)和 CPA 董事会决议 089-2012,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在宿务港第六届委员会第 25 次定期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以确保国内货物装卸业务的顺利运行宿务港,特此规定以下统一的国内货物装卸费率和指导方针: 第 1 条 上调率——除钢铁产品外,国内货物装卸费应全面上调百分之二十(20%) ,包括起重费用,经宿务港委员会批准并在 2012 年 2 月 8 日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提出。增加的费率见附件 A[*]。第 2 节. 实施时间表——新费率将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生效,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发表两 (2) 篇文章之后。第 3 节 废止条款——本通函修改了注册会计师先前通过或通过的所有通函、命令和其他发布,只要它们与本通函不一致。得到正式认可的。 (新加坡元。)工程师。 DENNIS R. VILLAMOR,首席执行官 VI 总经理 [*] 文本可在美国国家行政登记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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