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菲律宾批发电力现货市场(“WESM”)辅助服务交易的准备工作[能源部第DC 2010-06-000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3日
(纳尔)卷。 2010 年 7 月 3 日 - 9 月 21 日 [ DOE 部门通知编号DC 2010-06-0007,2010 年 6 月 23 日] 指导在菲律宾批发电力现货市场(“WESM”)交易辅助服务的准备工作,鉴于 EPIRA 共和国第 9136 号法案第 37 条,也称为“ 2001 年电力行业改革法案”或“EPIRA”,规定能源部 (“DOE”) 的任务是“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质量和安全性,鼓励私营部门投资电力部门并促进本土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制定政策和程序,并酌情促进能源开发激励制度,以使和鼓励电力行业参与者提供足够的能力来满足需求,其中包括储备要求;鉴于,能源部还根据 EPIRA 第 30 条的规定建立批发电力现货市场(“WESM”),以“促进透明、竞争和可靠的电力市场;鉴于 DOE 与电力行业参与者共同制定 WESM 的详细规则,并据此,在电力行业参与者的共同批准下,DOE 颁布了批发电力现货市场规则('WESM规则”)于 2002 年 6 月 28 日通过部门通告编号 DC-2002-06-003;鉴于,菲律宾电力市场公司成立为 WES​​M 的自治集团市场运营商;鉴于,根据 DOE 通过部门通函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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