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010 年 7 月 3 日至 2010 年 9 月 [PHILRACOM 决议第 21 号] 2010 年 8 月 19 日 24-10 日] 对错误骑师的处罚和制裁第 420 号总统令规定的赛马、奖金分配和赛马安全;鉴于,根据上述授权,PHILRACOM 委员会有权实施处罚,例如但不限于罚款和取消资格;鉴于,PHILRACOM 委员会收到骑师的请愿书,要求审查和重新考虑他们的处罚和停赛,即使他们已经在服刑,因为 (1) 他们在 72 小时内提出的上诉被委员会驳回,或 (2) 未能在 72 小时内上诉并选择服刑;鉴于,为了正义和人道主义原因,PHILRACOM 委员会已决定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审查对先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的犯错骑师 (1) 的停赛处罚由委员会执行,目前正在服刑,除已在 72 小时内支付的五百比索 (Php 500.00) 上诉费外,还需额外支付五百比索 (Php 500.00) 的复议/审查费上诉; (2) 未在 72 小时内上诉并选择履行对其处以的重审/审查费 1000 比索 (Php 1,000.00) 的处罚;因此,现在,PHILRACOM 委员会批准,在此批准的情况下,允许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查对先前提出上诉但被委员会驳回的犯错骑师 (1) 的停赛处罚,以及现在正在服刑,但需额外支付五百比索(Php 500)的复议/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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