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第 16 号 PHILHEALTH 通告[PHIC PHILHEALTH 通告第 16 号36, S. 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1 月 - 3 月 1 日 [ PHIC PHILHEALTH 通告编号。 36, S. 2010, December 30, 2010 ] 澄清 PHILHEALTH 通告 16, S. 2009 考虑到不允许在白内障手术后进行玻璃体切除手术的理由,公司特此澄清 PhilHealth 通告 16 号 D 部分第 3b 项, 系列 2009 如下: 自白内障手术出院之日起 90 天内进行的玻璃体切除手术索赔将不被允许付款。例如: 白内障手术日期 玻璃体切除术日期 玻璃体切除术索赔日期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1 年 8 月 6 日 拒绝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1 年 11 月 5 日 在同一分娩期间进行的有偿玻璃体切除术也将被禁止。其他与本公告规定不相抵触的公告仍具有完全效力。本通函应在官方公报或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十五(15)天后生效。采用:2010 年 12 月 30 日(新加坡元)。 REY B. AQUINO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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