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执照考试三次不及格进修课程实施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技术委员会第 3 号决议] 11, S. 2009]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9日
(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第 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技术委员会决议第 2010 号2009 年 11 月 11 日,2009 年 8 月 19 日] 医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执照考试中三次未通过者的进修课程实施指南 鉴于 R.A. 第 19 条经修正的第 5527 号法案,即“1969 年菲律宾医疗技术法案”规定,除非且直到他完成十二(12 ) 在他第三次未能获得资格后,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了几个月的进修课程” xxx;鉴于,医疗技术委员会在与菲律宾医疗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协会 (PASMETH) 和菲律宾医疗技术专家协会 (PAMET) 协商后,准备了一个学习课程,该课程应由三个人承担和完成:在他们被录取参加第四次考试之前,他们在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执照考试中的时间失败;因此,董事会决定,特此决议,规定并采用“学习课程”作为“进修课程实施指南”;作为附件“A”* 附后,并成为本决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遵守以下准则: 1. 学习课程应由其医学技术课程得到高等教育委员会 (CHED) 认可或认可的学校、学院或大学提供和运营/管理。...
医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执照考试三次不及格进修课程实施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技术委员会第 3 号决议] 11, S. 2009]pdf预览版
医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执照考试三次不及格进修课程实施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技术委员会第 3 号决议] 11, S. 2009]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