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教育培训行业
金融行业
智能家居行业
消费品行业
经济发展
手机行业
汽车行业
关于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 2009 年 163,000 吨国家大米进口量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8-12-016]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6日
(纳尔)卷。 20 NO.1 / 2009 年 1 月 – 3 月 [ NFA 备忘录通函编号AO-2K8-12-016,2008 年 12 月 16 日] 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 2009 年 163,000 公吨大米的国家特定配额进口的一般准则 根据授予国家的权力食品管理局 (NFA) 根据经修正的第 4 号总统令制定管理大米进口的规则和条例,并根据 2008 年 12 月 19 日的理事会第 440-2k8-L 号决议,特此发布本备忘录通函供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 A. 一般准则 1. 根据第 8178 号共和国法案,本通知项下的大米进口应在实施数量限制的制度下进行。但是,除了国家食品局 (NFA) 颁发进口许可证外,所有大米进口NFA 应包括在菲律宾土地银行 (LBP) 开立的信用证 (LC)、承兑单据 (DA) 和付款单据 (DP)。 2. 根据政府帮助稻农成为农业企业家的政策,农民组织(FOs)的成员由至少 50% 的 1 名农民组成,最初应获得 100,000 公吨稻米进口量。所有其他部门应分配 63,000 公吨的进口量。...
关于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 2009 年 163,000 吨国家大米进口量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8-12-016]pdf预览版
关于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 2009 年 163,000 吨国家大米进口量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8-12-016]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2008 年所有私营谷物商人(个人和实体)参与大米进口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8-04-001]
2003 年农民组织参与大米进口的规章制度AO-2K2-12-001]
不包括 1904 年 2 月 15 日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和第 1 号公告的执行。 5,1909 年系列,时任菲律宾总督,并为城镇目的而保留位于棉兰老岛哥打巴托省帕朗市的公共领域的一部分。 132]
关于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 2008 年国家特定配额 163,000 吨大米进口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8-03-026]
对 2006 年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大米进口的一般准则的修正[NFA 修正备忘录通告第AO-2K5-11-003]
关于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 2010 年国家特定配额 163,000 吨大米进口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10-01-001]
2006 年所有私营谷物商人(个人和实体)参与额外大米进口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6-01-001]
2008 年所有私营谷物商人(个人和实体)参与额外进口 20 万吨大米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8-05-001]
2013 年 163,000 公吨国家特定配额 (CSQ) 下的精米进口通用指南[NFA 备忘录通告第AO-2K13-03-003]
2005 年农民组织和所有其他部门参与大米进口的一般准则[NFA 备忘录通函 NO.AO-2K5-01-001]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