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取已确定的延迟汇款的利息[GSIS 第 4 号决议。 4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5日
(纳尔)卷。 18号2007 年 10 月 4 日 - 2007 年 12 月 [ GSIS 决议编号。 44,2007 年 4 月 25 日] 已解决不收取已识别延迟汇款的利息,以确认经修订的关于已识别延迟汇款不收取利息的政策和程序指南,并纳入理事会第 108 号和第 108 号决议中反映的建议-A 于 2006 年 8 月 30 日通过,以及受托人 Raymundo A. Lapating 的建议,其副本随函附上*,是本决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 PPG 不一致的所有现有 PPG、董事会决议、办公室命令和 GSIS 先前发布的其他文件都将相应地进行修改、取代或废除。 PPG 应在董事会批准后立即生效。通过:2007 年 3 月 7 日(第 5 次董事会会议) * 文本可在美国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获取奎松市迪利曼法律中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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