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商业和非商业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药品服务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认可的通用指南和要求29, S. 200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30日
(纳尔)卷。 16号2005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29, S. 2005, September 30, 2005 ] 根据 R.A. 1556;动物工业局 A.O.第 35 号,第四条第 9 和 11 节;和 A.O. 1991年第25号,现公布下列认可要求。 I. 目的和范围 商业/非商业饲料制造商、兽药制造商/收费商和纯服务实验室的所有质量控制实验室均应遵守这些要求。申请人应在所有实验室活动中提供文件,并且必须允许来自动物工业局实验室服务部的中央动物饲料分析和药品生产实验室的实验室技术评估员对其实验室场所进行检查。二、术语定义 本指南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含义如下: 1. 认可——能力的正式认可。 2. 评估员——中央动物饲料分析和畜牧工业局药品生产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审核并提供建议。 3. 审计/检查 - 对所有政策和程序进行定期和系统的评估。 4. 测试程序——定义的所有分析/测定的技术程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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