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马尼拉经济和文化办公室的运营监督权从总统办公室移交给贸易和工业部[执行第 1 号执行命令]第328章]
(纳尔)卷。 15 号3-4 / 7 月 / 9 月 [ OP 执行命令编号。 328,2004 年 7 月 16 日] 将马尼拉经济和文化办公室的运营监督权从总统办公室移交给贸易和工业部 鉴于贸易和工业部 (DTI) 是主要的协调、促进、政府行政部门在贸易、工业和投资领域的促进和监管机构;鉴于,马尼拉经济文化办事处(MECO)的成立是为了促进菲律宾和台湾在民间对民间的经济、贸易、文化和经济事务领域的合作;鉴于,为了促进这些机构之间的政策和计划的协调,有必要将 MECO 置于 DTI 之下;鉴于 1987 年行政法典第三卷第三篇第 10 章第 31(3) 节授权总统“将总统办公室下的任何机构移交给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 x x x”。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执行以下命令: 第 229 号系列行政命令第 1 节第 1 节2000 特此修改为:“SEC. 4. OPERATIONAL SUPERVISION. 对 MECO 马尼拉总办事处及其在台湾的分支机构的监管,特此归贸易和工业部管辖”。第 2 节。所有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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