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表演艺术家认证指南[POEA备忘录通知第12, S. 2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8月25日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2004 年 12 月 12 日,2004 年 8 月 25 日] 海外表演艺术家认证指南 为了服务的利益,根据 DOLE 部 2004 年第 67-04 号系列命令,关于海外表演艺术家认证制度 ( OPA),特此发布以下指南: I. 发行艺术家认证卡 一般政策 1. 艺术家认证卡。艺术家记录簿 (ARB) 将由艺术家认证卡 (AAC) 代替。 2. 根据东道国的要求,AAC 应用于获得入境许可。 3. AAC 的发行。 AAC 颁发给通过歌舞试镜的个人或艺术家团体。只有具有有效预订确认的 OPA 才有资格参加试镜。根据 TESDA 批准的培训条例,AAC 也应在出示能力证书后颁发给新颖性行为执行者 (NAP)。 4. 推荐艺术家认证卡。该卡发给经验丰富、专业和/或受欢迎的艺术家,在本地或海外的主要表演场所,如五星级酒店、一流和知名俱乐部、剧院、电视节目和电影。他们还应包括在不影响提交和验证补充文件以验证申请人的表演者身份的情况下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或具有声望的表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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