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大白AO NO。 12, S. 1992, 关于动物疾病的分类[BAI 行政命令第17, S. 2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8月13日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17, S. 2004, August 13, 2004 ] 修改大白AO NO. 12, S. 1992, 关于动物疾病的分类 为动物疾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根除以及动物、动物产品和副产品、动物饲料、兽药和产品的监管提供依据,特此修订以下影响动物的疾病分类: A. 第一优先疾病 - 是具有非常严重和迅速传播潜力的传染病;具有严重的社会经济和/或公共卫生重要性,在动物、动物产品和副产品、动物饲料、兽药和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是政府预防、控制和根除计划的重点 口蹄疫 (01, A 24, C3) 出血性败血症 猪霍乱 新城疫 狂犬病 炭疽病 伪狂犬病 (Pseudorabies) 传染性法氏囊病 (Gumboro disease) B. 第二个重点疾病——被认为具有社会经济和/或公共卫生重要性的传染病,在动物、动物产品和副产品、动物饲料、兽药和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 Blackleg 牛无形体病 牛巴贝斯虫病 牛结核病 布氏杆菌病 片形吸虫病(肝吸虫病) 钩端螺旋体病 鸡白痢病 Surra(锥虫病) C. 新发疾病 - 是最近发现在该国存在但仍局限于有限区域或农场的传染病:山羊关节炎/脑炎 马流感日本脑炎 粘膜病/牛病毒性腹泻 猪皮炎肾炎综合征 猪多系统消耗综合征 猪流感 传染性胃肠炎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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