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C 正式认可的无线电培训中心开展进修课程的规则和规定[NTC 备忘录通告编号06-06-2003]
(纳尔)卷。 14 号2003 年 4 月 1-2 日 - 2003 年 6 月 [ NTC 备忘录通知编号。 2003 年 6 月 6 日,2003 年 6 月 27 日] NTC 正式认可的无线电培训中心开展进修课程的规则和条例 根据经修订的第 3846 号法案,E.O.不。经修订的 STCW-78 公约第 I/11 条《国际电信联盟 (ITU) 无线电规则》第 55 条第 IIA 节第 546 条,国家电信委员会特此颁布以下规则和条例来管理进修课程的实施由正式认可的无线电培训中心。 I. 一般规定 1.1 海员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获得 GMDSS 培训证书,并且在总共至少一 (1) 年的时间里没有累积履行与证书相应的职能的海员前五 (5) 年应要求在入学前参加进修课程以参加 GOC 考试。 1.2 持有 GMDSS 无线电操作员证书且在前五 (5) 年总共持有至少一 (1) 年期间没有累积的海上服务执行与证书相应的职能的海员应被要求在颁发重新验证的证书之前参加进修课程。 1.3 只有 NTC 认可的无线电培训中心才能提供进修课程。 1.4 由非 NTC 认可的 RTC 颁发的培训证书不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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