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0号2 / 1999 年 4 月 - 6 月 [ NTC 备忘录通函编号。 9-5-99, May 31, 1999 ] 公共电信实体更新无线电台执照 为了进一步简化委员会的许可程序,公共电信实体 (PTE) 提交和更新无线电台执照的指南如下特此责令: 1. 任何PTE申请更新已获得正式许可的无线电台的,应提交需更新的无线电台执照(RSL)清单。除其他外,该列表应包括 RSL 控制号码、无线电台的位置、呼号、分配的无线电频率以及使用和授权的带宽。该名单应在宣誓后签署并获得授权。该名单应由 PTE 的官方代表在宣誓后签署,并应一式三 (3) 份提交。 2. 处理员应评估应缴费用并编制缴费单。 3. 收银员在电台执照清单上盖章缴款金额和缴款日期并签字。 4、申请人前往CCAD办理员处,提交加盖公章的清单。盖章的名单将转发给负责人、DIICSD 或正式指定的人员,他们将在名单的所有页面上签名。 5. 签字名单正本发给申请人。一份副本应转发给记录科以供核实。另一份副本应由 DIICSD 保留。 6. 记录科应核实清单中的条目。...
公共电信实体续订无线电台许可证[NTC 备忘录通函 No. 9-5-99]pdf预览版公共电信实体续订无线电台许可证[NTC 备忘录通函 No. 9-5-9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