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召回产品[DA 部门命令编号。 4, S. 199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9月23日
(纳尔)卷。 10号1 / 1999 年 1 月 - 3 月 [ DA 部门命令编号。 4, S. 1998, September 23, 1998 ] 立即召回产品 为保护肉类消费大众免受食用约 50 公吨来自台湾的过期和受污染猪肉可能带来的不合理的疾病和伤害风险据称进入国内市场,特此指示您立即召回并妥善处置该产品。根据菲律宾消费者法 (RA #7394) 第 17 条,您有权访问或复制肉类企业、冷藏库或其他类似场所的相关记录或进入该场所,或执行/进行检查以方便立即召回上述产品。此外,如果在执行本命令过程中出现需要,还建议您与国家调查局 (NBI)、菲律宾国家警察 (PNP) 和其他有关当局进行协调。为了您的严格和立即遵守。采用:1998 年 9 月 23 日(新加坡元。) WILLIAM D. DAR 农业部代理秘书 推荐批准:(新加坡元) EDGARDO C. DIMALANTA 国家肉类检验委员会执行主任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是动态生成的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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