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0号1 / 1999 年 1 月 - 3 月 [ DA 备忘录命令编号。 1998 年 9 月 15 日 16 日 ] 根据国际兽疫局 (OIE) 动物卫生法典并考虑到由荷兰采取的严格控制措施,取消从荷兰进口活猪、猪肉和猪肉产品的临时禁令针对古典猪瘟的兽医当局,特此解除对从荷兰进口生猪、猪肉和猪肉产品的临时禁令,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对于家猪:出示国际动物健康证书,说明动物: 1) 发货当天没有出现脑脊液临床症状; 2) 自出生以来或至少过去 40 天都在无 CSF 的国家/地区保持。新鲜猪肉:出示国际卫生证书,证明整批肉类均来自以下动物: 1) 自出生以来或至少在过去 40 天内一直保存在无 CSF 国家; 2) 在屠宰场屠宰,屠宰前后均健康。对于猪的肉制品:出示国际卫生证书,证明: 1) 整批肉制品来自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在屠宰前后均健康; 2) 肉制品经过加工以确保消灭脑脊液病毒; 3) 加工后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肉类与任何来源的 CSF 病毒接触。...
解除对从荷兰进口生猪、猪肉和猪肉产品的临时禁令[DA 备忘录第 1 号令16]pdf预览版解除对从荷兰进口生猪、猪肉和猪肉产品的临时禁令[DA 备忘录第 1 号令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