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AO 号的修订。 1, S. 1993 [MIAA 决议编号。 97-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2月25日
(NAR) VOL.8 NO. 1 / 1997 年 1 月至 3 月 [ MIAA 决议编号。 97-08, February 25, 1997 ] 对 AO NO. 的修正1, S. 1993 “决议,对 1993 年第 1 号行政命令的修正,包括每趟 6.00 美元的 RAMP BUSES SERVICE FEE,经批准,特此批准,但须遵守现行规则和条例。”即,上述决议仍然完全有效,截至该日期尚未被废除、修改或修改。采用:1997 年 2 月 25 日(新加坡元)MANUEL C. SAN JOSE 公司秘书 证明人:(新加坡元)FRANCISCO E. ATAYDE 总经理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动态生成(E-LibCMS)...
对 AO 号的修订。 1, S. 1993 [MIAA 决议编号。 97-08]pdf预览版
对 AO 号的修订。 1, S. 1993 [MIAA 决议编号。 97-0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