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安全培训课程[MIA MARINA STCW 咨询编号。 04-A]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11月13日
(NAR) VOL.8 NO. 4 / 10 月 - 1997 年 12 月 [ MIA MARINA STCW 咨询编号。 04-A,1997 年 11 月 13 日 ] 基本安全培训课程 作为在菲律宾实施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的牵头机构,海事工业管理局 (MARINA) 特此规定如下: 1. 自 2 月 1 日起生效1997年,首次在海船上就业的海员,应当出具《医疗应急基础培训》、《人身生存基础》、《消防基础》和《人身安全与社会责任》等基本安全课程结业证书。 2. 由一个培训中心进行四门课程培训的海员应出示包含四门课程的培训证书,并附有相应的标准课程名称、培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以及适用于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的参考资料。 3. 参加不同培训中心的四门基本安全培训课程的海员,应分别出示不同的证书。 4. 在 1997 年 2 月 1 日之前接受了 1978 年 STCW 公约规定的基本安全培训要求的海员可能不需要接受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培训。 5. 由经认可的海事培训中心根据 1978 年 STCW 公约的规定颁发的培训证书应在 2002 年之前得到承认,除非这些证书的持有人在自该日期起五 (5) 年内至少一年没有登船的颁发证书。这取代了 MARINA STCW 咨询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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