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BSP 备忘录,1993 年 4 月 6 日] 联合令 1-91 的进一步修订,实施综合进口监督计划 (CISS) 根据 1993 年 4 月 1 日第 278 号决议,货币委员会进一步修订了段落3、实施 CISS 的联合命令 1-91 的第 (1) 小段,以免除 SGS 检验服装出口商在某些条件下进口的其他原材料和供应品。随函附上(见下文)上述修正案的副本,供您参考和指导,并由财政部长、贸易和工业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正式签署。这取代了 1993 年 3 月 22 日给所有银行和所有相关方的 CB 备忘录。请相应地进行指导。通过:1993 年 4 月 6 日 (Sgd.) EDGARDO P. ZIALCITA 根据 1991 年 9 月 2 日第 391 号备忘录令第 3 段第 1 小段对第 1-91 号联合命令的负责人修正案(3 月 15 日批准, 1993) 联合令第 1-91 号实施进口综合监管计划,现修改如下: “1. 用于加工成成衣和纺织品出口和进口的预裁剪面料和相关辅料的进口过去五 (5) 年从事服装和纺织品出口的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和相关供应品和配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1) 该公司已证明经常出口销售额为每年至少 500,000 美元;(2)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高级职员在这五年期间没有违反 GTEB、CB 和 BOC 管理进出口业务的任何规则和规定,也没有任何未决案件是否关于其原材料进口行为的行政或司法; (三)企业不得拖欠进口原材料的清算; (四)原材料和物资直接用于制造出口产品; (5) 该公司将承诺在适当考虑其规模和范围的情况下,按照海关局的规定,特别是在原材料进口的会计和清算方面,将其业务计算机化; (6) 公司必须展示与其经营水平相称的大量资产基础,如 (a) 制造设施的所有权或长期租赁所示; (b) 工厂经营所在的土地和建筑物的所有权或长期租赁; (7) 在服装和纺织品出口委员会的推荐下,公司必须出示海关局签发的豁免证明。...
进一步修订联合令 1-91,实施全面进口监管计划 (CISS)[BSP 备忘录]pdf预览版进一步修订联合令 1-91,实施全面进口监管计划 (CISS)[BSP 备忘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