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NTA,1991 年 5 月 3 日] 当地种植的弗吉尼亚州烟叶烟草贸易的规则和条例 根据第 245 号行政命令赋予国家烟草管理局 (NTA) 的权力以及其他与之不相抵触的法律为配合其监管职能,特颁布以下弗吉尼亚烟草贸易规则和条例,以供有关各方参考和指导。规则 I 总则 规则 1. 术语的定义——在这些规则和条例中使用:行政命令是指第 245 号行政命令。 NTA 是指国家烟草管理局,它是根据第 245 号行政命令创建和存在的政府机构。董事会是指 NTA 的董事会。 d。管理员是指 NTA 的常务负责人或负责人。 e. NTA官员是指NTA的署长、副署长、董事长或任何董事会成员、市场开发和监管部、法律部、农场发展部经理、省分公司的分公司经理或任何特别交易执法小组的负责人。 NTA。 F。 NTA 烟草检查员或分级员是指由管理员正式任命或指派的任何其他 NTA 员工,以协助弗吉尼亚州烟草的分级或分类以及这些规则和条例的实施和执行。 G。 BIR 指的是美国国税局。 H。人是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公司、合伙企业、协会、合作社、经销商财团或任何其他法人实体。一世。烟草是指当地种植的弗吉尼亚型烟草,不包括那些重新干燥、脱粒或混合的烟草。...
当地种植的弗吉尼亚州烟叶贸易的规章制度[NTA]pdf预览版当地种植的弗吉尼亚州烟叶贸易的规章制度[NTA]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