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4 / 10 月 - 1991 年 12 月 [ SRA SUGAR 订单号。 2, 1991 年 9 月 6 日] SRA 留置权/费用收取的修订程序 鉴于,为了系统化和加快 SRA 留置权/费用的收取和汇款,该办公室选择使用菲律宾国家银行的服务,获授权存放政府资金的银行;鉴于,及时向糖业监管局收取和缴纳上述留置权/费用将有助于该机构在开展监管活动和研发项目方面的有效性和效率;现在,因此,根据赋予糖业监管局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菲律宾国家银行是一家政府所有和控制的银行,也是政府资金的授权存管处,特此授权收取遵循糖厂/糖业中心发行的糖 quedan 的留置权/费用,并以糖业监管局的名义在主要经常账户下记入相同的贷方,最后根据适用的银行规则和法规为上述资金的提款提供服务: ) 稳定费 - P1.00 每 picul 或 P.079/Lkg。 b) 特殊制粉费 - P0.10/pp 或 P0.079/Lkg。第 2 节。根据本协议第 1 节,糖业监管局应在菲律宾国家银行心脏中心分行开立和维持一个主要经常账户,用于其中列举的每一类留置权/费用。第 3 节. 指定的 PNB 服务分支机构、留置权/费用的收取和汇款程序、其在往来账户中的存款和支付/取款应受糖业监管局签订的协议备忘录的约束。和菲律宾国家银行,并通过实施以后发布的通知和指导方针。...
收集 SRA 留置权/费用的修订程序[SRA SUGAR Order NO. 2]pdf预览版收集 SRA 留置权/费用的修订程序[SRA SUGAR Order NO. 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