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标准[CITEM 通告编号2 S. 199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10月03日
(纳尔)卷。三号2 / 1992 年 4 月 - 6 月 [ CITEM 通告编号。 2 S. 1991, October 03, 1991 ] 接受标准 贸易和工业部通过国际贸易展览和使团中心 (CITEM) 采用以下资格预审要求作为预审阶段的一部分接受国际贸易展览会和代表团的参加者: 1. 公司必须在上一年度的年总销售额(出口和国内)至少为 100,000 美元或等值比索,但家具除外,其中,至少应满足 500,000.00 美元或其等值的比索。否则,公司应得到相应行业协会的认可; 2. 公司必须至少有两 (2) 年的直接出口经验; 3. 公司不得向 CITEM 或任何 DTI 办事处提出任何有效的投诉; 4. 公司必须有适合国际市场的宣传资料(即公司宣传册、目录或带图片的产品说明书、价格表); 5. 公司必须在银行有良好的资信; 6. 对于礼品、玩具、家居用品、时尚配饰、家具和陈设品国际运营项目的新申请人,公司必须在上一年参加相应的市场周。因此,申请人应在 CITEM 项目经理设定的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或更新下列文件/要求。申请所需的公司数据可由信用信息局 (CIBI) 提供,CITEM 正在安排为其申请人获取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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