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处罚和行政罚款表[MIA 备忘录通函 No. 5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07月26日
(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 1989 年 7 月 26 日 50 日] 处罚和行政罚款的修订时间表 根据第 125 号和第 125-A 号行政命令、经修订的第 474 号总统令和经修订的《公共服务法》(CA No. 146,经修正),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行政罚款如下: A 违反公共服务法修正案 1. 对于没有有效的公共便利证书 (CPC) 或临时授权 (PA) 的操作:1.1 没有CPC/PA,但 CPC 申请待定。对于 501 GRT 及以上的船舶,在没有 CPC/PA 或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每天运营 P500 或 P25,000 以较高者为准;对于 101-500 GRT 的船舶,无 CPC/PA 或任何授权的每日运营 P300 或 P10,000 以较高者为准,对于 101-500 GRT 的船舶,无 CPC/PA 或任何授权的每日运营 P100 或 P5,000 以较高者为准100 GRT 及以下,但不影响发布停止令。 1.2 无 CPC/PA 且无 CPC 申请待处理。 P1,000 每天运营,无 CPC/PA 或 P50,000,以 501 GRT 及以上船舶的较高者为准;无 CPC/PA 或任何授权的每日运营 P500 或 101-501 GRT 的船舶 P25,000,以较高者为准 P200:100 GRT 及以下船舶的每日运营 P200 或 P10,000 以较高者为准,不影响发出停止和停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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