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年酒店法典[OTS]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10月28日
(纳尔)卷。 2号1991 年 1 月至 3 月 [OTS,1987 年 10 月 28 日] 1987 年酒店法典 根据第 120 号行政命令赋予旅游部的权力,第 5 (g) 节“颁布管理运营和为迎合游客的所有个人、公司、实体和机构的活动。为分类目的的酒店、度假村和旅游设施的认证提供标准,并规定向旅行社颁发许可证的规则和条例。第 259 号和第 1463 号总统令的规定与上述行政命令不相抵触。特此颁布以下规则和条例,以管理菲律宾所有酒店的业务和运营。第一章酒店的概念、定义和分类第 1 节酒店代码的概念——该代码应称为“1987 年菲律宾酒店代码”。它包含了管理此处定义的所有酒店的业务和运营的所有实施规则和法规。未能遵守此类要求的企业将受到一定的制裁和处罚。第 2 节. 酒店的定义 — 在本规范中,“酒店”是指用于定期接待的建筑物、大厦或场所或其完全独立的部分。为旅客和游客提供住宿或住宿,并提供收费的附带服务。第 3 节。酒店的分类——为了注册和许可,酒店被分为以下几类,即:豪华级 B。头等舱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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