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 1956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期间为菲律宾童子军在大马尼拉以外地区开展国家基金运动的期间[第 10 号公告] 249]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01月25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249,1956 年 1 月 25 日] 指定 1956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期间,作为菲律宾童子军在大马尼拉以外地区开展国家基金运动的时期根据第 III 号联邦法案成立的公共公司,旨在促进该国青年的品格发展和公民意识培训,充分证明它值得我们人民持续的道义鼓励和物质支持,并且有一个这个组织非常需要向菲律宾各地成千上万的男孩提供童军计划;鉴于,该组织需要资金来有效开展业务,加强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培训和招募计划,以便招募大量寻求加入该组织的童子军年龄的男孩,以计划和促进其他为其成员带来更大利益的活动计划,并履行其作为童子军国际局成员的义务;鉴于,一年一度的活动除了让我们有机会切实表达我们对菲律宾童子军所做的出色工作的赞赏之外,还提供了一种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帮助这个组织来履行公民义务训练和塑造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男孩成为爱国、敬畏上帝、正直、廉洁和负责任的公民;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麦格赛赛,特此指定并留出 1956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期间,供菲律宾童子军在菲律宾以外的省份和地区开展 1956 年基金运动。大马尼拉地区并筹集资金以实现其公开的目标和宗旨。...
指定 1956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期间为菲律宾童子军在大马尼拉以外地区开展国家基金运动的期间[第 10 号公告] 249]pdf预览版
指定 1956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期间为菲律宾童子军在大马尼拉以外地区开展国家基金运动的期间[第 10 号公告] 249]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