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410, 1953 年 9 月 18 日] 保留公共牧场的目的是为位于吕宋岛拉古纳省比安市的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根据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的建议,并根据经修订的第 141 号联邦法案第 83 条的规定,本人特此退出出售或定居,并保留用于公共牧场的目的,但须遵守私有权利(如果有)位于吕宋岛拉古纳省比南市的公有领域,具体描述如下: 北界拉古纳湾;在公共土地的东部;东南部和西南部的比南公共牧场;在西北部的圣佩德罗市边界,拉古纳。占地11.4804公顷,或多或少。本人特此声明并加盖菲律宾共和国印章以作见证。 9 月 18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主 1953 年和菲律宾独立年 8 月。 ELPIDIO QUIR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MARCIANO ROQUE 代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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