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 1951 年 12 月 10 日为人权日。第293章]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1年11月28日
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编号。 293,1951 年 11 月 28 日] 宣布 1951 年 12 月 10 日为人权日。为纪念联合国大会于 1948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并提请人民注意该宣言,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特此宣布 1951 年 12 月 10 日为人权日。我呼吁我们所有公民,所有国家、省、市和市政府官员,所有公立和私立学校的教师,以及这个国家的所有其他人员,无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本地的还是外国的,宣传《世界人权宣言》的文本人权,并使其得到传播、展示和阐述。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 11 月 28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51 年和菲律宾独立的第六年。 (SGD.) ELPIDIO QUIR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MARCIANO ROQUE 代理助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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