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编号。 292, 1951 年 11 月 23 日] 保留供美国大使馆使用位于马尼拉市马拉特区的公共领域的某些包裹。根据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的建议,并根据经修正的第 141 号联邦法案第 83 条的规定,关于宪法的平等修正案,我特此退出销售或结算,并为使用美国大使馆,受私人权利(如果有的话),位于马尼拉市马拉特区的某些公共领域的地块,更具体地描述如下:LOT 3, BLOCK 501 Cavite Boulevard镉。 2“ 位于马尼拉市马拉特区的一块土地(Cavite Boulevard 地籍测量第 501 号地块第 3 号地块,G.L.R.O. Cad. Record No.)。以 NE 为界,由 Lot 16, Block 501, Cavite Boulevard Cad.;在 SE., 由 Lot 15 和 Lot 6, Block 501, Cavite Boulevard Cad.;在 SW.,地段 8,Block 501,Cavite Boulevard。在西北部,由 Calle Soldado 提供。从平面图上标记为“1”的点开始,即南纬 9 度,东经 09 英尺,34.91 米。来自消防局。 42,马尼拉市。从那以后 S. 64 度。 51 英尺,0.71 米。点“2”;从此S。...
保留供美国大使馆使用位于马尼拉市马拉特区的公共领域的某些包裹。[第 1 号公告292]pdf预览版保留供美国大使馆使用位于马尼拉市马拉特区的公共领域的某些包裹。[第 1 号公告29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