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财务报告准则的前言作为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4 号决议] 02, S. OF 200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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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务会计准则 (SFAS) NO. 31 – 分部报告作为会计执业规则和条例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31 号决议] 31, S. 2000]采用菲律宾会计准则 (PAS 23) - 借贷成本和作为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23 号决议] 198, S. OF 2007]通过对菲律宾会计准则 (PAS 1) 的修订——财务报表的列报和作为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1 号决议] 199, S. OF 2007]通过会计准则理事会 (ASC) 对财务会计准则 (SFAS) 第 2 号声明的修订。 1 2000 年修订(RE:财务报表的列报),作为会计实务规则和条例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24, S. 2000]采用菲律宾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经营分部”作为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4 号决议] 136, S. OF 2007]通过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框架作为《会计实务规则和条例》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23, S. OF 2000]采纳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中的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框架[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4 号决议] 01, S. OF 2007]通过菲律宾财务报告准则的前言作为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4 号决议] 138, S. 2004]通过财务会计准则声明 (SFAS) 17/国际会计准则 (IAS) 17 —“租赁”,作为菲律宾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10 号决议] 80, S. 2002]通过财务会计准则 (SFAS) 号声明。 30 – 作为会计实务规则和条例一部分的中期财务报告[中国会计委员会第 30 号决议] 32, 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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