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联合卫生专业法令 2011 年修订版 2020 年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法律修订版 1983 年非正式合并版自 1412022 2020 版起生效。 2011 年联合卫生专业法第 1 部分的安排 初步第 1.2.3.4.5. 短标题 解释 合格的联合卫生专业人员申请 附表修正第 2 部分联合卫生专业人员委员会 成立联合卫生专业人员委员会 理事会主席的职能理事会取消理事会成员资格 填补空缺 6. 7. 8. 9. 10. 11. 理事会会议和成员薪酬 12. 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任命和设立以及权力下放 联合健康专业人士的注册第 3 部分13. 14. 15. 16. 17. 18. 19. 理事会登记处处长 登记处变更 完整登记 限制登记 有条件登记 临时登记 1 非正式合并版本自 1412022 2011 年联合卫生专业法案 2 2020 版起生效。第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修改、更改、撤销、撤销或暂停条件或限制的权力 申请注册 注册证书 执业证书 公布正式名单合格的专职医疗人员 注册的专职医疗人员只能使用登记在册的资格和批准的头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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