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机动车法规(第三方风险和赔偿)法案 1960 2020 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编制和发布根据 1983 年 2020 年修订版法律法案的授权。 1960 年机动车辆(第三方风险和赔偿)法第 1960 节条款安排关于政策和证券的要求排除对乘客的责任无效 简称解释机动车辆的用户被保险以免受第三方风险 1. 2. 3. 3A。关于使用机动车辆的推定 4. 5. 5A.综合和解协议 6. 7. 8. 9. 10. 11. 12. 13. 根据和解协议支付赔偿 保单或证券中的某些条件无效 避免对涵盖第三方风险的保单范围的限制 保险公司的责任就第三方风险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判决 第三方对保险人的权利 向第三方提供必要信息的义务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和解 被保险人破产等不影响第三方的某些索赔 第三人的进一步权利当事方反对保险人 有义务在取消保单时交出证书 根据本法关于出示保险证书或保证金的要求 17. 18. 禁止就索赔进行招揽 18A。公共受托人获取信息的权力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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