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停车位法令(附加费)法令 1975 年 2020 年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根据当局编制和发布1983 年《2020 年法律法案》修订版。 1975 年停车位(附加费)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部分的安排 简称 解释 征收附加费 寻求信息的权力 复合犯罪的权力 需支付给综合基金的附加费豁免不适用规则 规定对停车位征收附加费的法案。 1975 年 10 月 15 日 简称 1. 本法为 1975 年停车位(附加费)法。 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指定区域是指部长可以通过宪报命令指定的任何区域或地点作为本法的目的的指定区域;机动车辆是指旨在或适合在道路上使用的机械推进车辆;停车场是指在停车场内划出的用于停放一辆机动车辆的空间;停车位是指由任何人、法定委员会或 1 31.12.2021 2 停车位(附加费)法案 1975 2020 Ed. 拥有的任何土地或场所,或土地或场所的任何部分。用于停放5辆或5辆以上机动车的机构;主管是指停车场主管或根据 1974 年《停车位法》任命的停车场副主管或助理主管;附加费指就任何停车位征收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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