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附加费)法案 目录 第 291975 号法案 第一次阅读 1975 年 7 月 29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 征收附加费 4 寻求信息的权力 5 复合犯罪的权力 7 豁免 8 不适用 9 规则解释性声明 公款支出 6 向综合基金支付的附加费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75 年 8 月 1 日的法案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停车位(附加费)法案第 291975 号法案 7 月 29 日第一次阅读1975. 新加坡,如下 简称和开始 一项规定对停车位征收附加费的法案。由总统在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 1. 本法可被称为 1975 年《停车位(附加费)法》,并应在部长通知的日期生效。公报,任命。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指定区域是指部长可以通过宪报命令指定为本法目的的指定区域的任何区域或地点;机动车辆是指旨在或适合在道路上使用的机械推进车辆;摩托车;停车场是指在一个停车位上划出的用于停放一个停车位的空间,是指由任何人、法定委员会或机构拥有并用于停放五辆或更多汽车的任何土地或处所或其一部分;主管是指停车场主管或根据 1974 年《停车位法》(1974 年第 5 号法案)第 6 条任命的副主管或助理主管;附加费指就任何停车位征收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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