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 1937 年生死登记法令 2020 年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根据当局编制和发布1983 年《2020 年法律法案》修订版。 1937 年出生和死亡登记法 章节 章节安排 简称 解释 任命官员 年度报告 登记册 登记册保管 登记册不向公众开放 出生和死亡信息 可以登记活产的人 1. 2. 3. 4. 5 . 6. 7. 8. 9. 9A.孩子的姓名 10. 11. 12. 孩子的姓 孩子姓名或更改姓名的登记 关于在出生登记后 7 年内登记姓名的特殊规定 12A.注册主任可以拒绝在出生登记簿中输入或更改姓名 未登记姓名的处罚 死产 占用人和亲属登记死亡 延迟登记 未提供详细信息的处罚 医生关于证明的义务 13. 14. 15. 16. 妇女可以授权男性亲属签署证明等 17. 18. 19. 20. 验尸时 21. 验尸官证明时 22. 23. 24. 25. 26. 27. 28. 警务人员职责 逾期登记 更正错误 登记册摘录 关于疫苗接种的职责 犯罪和处罚 起诉 1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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