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章程 2001 年联合国法案 2020 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修订后的授权下编写和出版1983 年 2020 年《法律法案》版本。 2001 年联合国法案 第 1. 2. 3. 4. 5. 6. 7. 部分的安排 简称 制定法规以使《联合国宪章》第 41 条生效的权力 诉讼豁免 个人行为保护违反法规的责任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司法管辖区之外犯下的罪行的责任 地方法院 一项使新加坡能够履行《联合国宪章》第 41 条的法案。其关于 2001 年 10 月 29 日的义务 简称 1. 本法案是 2001 年联合国法案。制定法规以使《联合国宪章》第 41 条生效的权力 2.(1) 在符合第 (2) 款的情况下,如果, 根据 1945 年 6 月 26 日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第 41 条(该条涉及不涉及使用武力的措施),联合国安理会呼吁政府对为使理事会的任何决定生效的措施,部长可不时制定部长认为必要或有利的法规,以使这些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措辞)规定(a) 逮捕、审判和处罚违反规定的人;和 1 31。...
2001 年联合国法pdf预览版2001 年联合国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