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e Mobility Regulations 2018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公共路径的标记和标志 3A 不合规的自行车 3B 不合规的 PAB 3C 不合规的移动车辆 4 不合规的个人移动设备 4AA 禁止所有公共路径的车辆 4A UL 2272 的宽限期要求 5 人行道的速度限制 6 共享路径的速度限制 7 机械化清扫车的速度限制 8 载客数量限制 9 骑自行车和 PAB 的乘客 10 年龄限制 10A 监管未成年骑手的资格 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0 日 11 自行车和 PAB 的负载限制 12 自行车和 PAB 上的灯 13 个人移动设备或骑手上的灯 13A 接近道路交叉口时的行为 14 处罚 15 维持保险所需的规定业务 16 强制或禁止的保险条款2017 年 S 251 主动机动法(ACT 3)附表OF 2017) 2018 年主动出行法规 为行使 2017 年主动出行法案第 67(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在交通部长的批准下制定了以下法规 1. 这些法规是 2018 年主动移动法规,并于 2018 年 5 月 1 日开始引用和开始运行。 定义 2. 在本法规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黑暗时间是指从下午 7 点开始的时间。...
主动出行法规 2018 S 251/2018pdf预览版主动出行法规 2018 S 251/201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