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环境公共卫生(特定建筑工地)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特定建筑工地 4 指定建筑工地的环境控制官员的任命 5 撤销编号 S 728 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95 章) 环境2021 年公共卫生(特定建筑工地)令 为行使《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62(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环境局经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部长批准,制定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21 年环境公共卫生(特定建筑工地)令,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生效。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就建筑地盘而言,指合约金额合同中规定的在建筑工地上进行或将要进行的工程的总价值(包括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Cap. 117A) 关于工程的供应);周是指连续的 7 天;就建筑工地而言,工程是指 (a) (b) 建筑物、构筑物或道路的竖立、建造、改建、维修或保养;与工程的建造、检查、维修或拆除有关的任何道路或邻近土地的开裂、打开或钻孔; (c) 拆除或疏浚工程; (d) 任何其他工程建设工作。...
环境公共卫生(特定建筑工地)令 2021 S 728/2021pdf预览版环境公共卫生(特定建筑工地)令 2021 S 728/202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