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 - 斯洛伐克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6 S 326/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12日
所得税(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6 年目录制定公式 附表第 S 326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6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期减免与根据以下规定的税收有关的双重征税该法案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即使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也应就该法案下的税收产生效力,并且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于 2005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一项协议,作出安排,其中其他事项,为避免双重征税,因此,财政部长特此宣布 (a) (b) 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达成;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方便这些安排应生效 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时间表协议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收入税的逃税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 希望缔结一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收入税逃税的协议,同意如下 第 1 条 涵盖的人员 第 2 条 涵盖的税收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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