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所得税(新加坡乌克兰)(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9 年目录制定公式 附表第 S 623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乌克兰)(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9 年《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减轻根据该法征收的双重征税以及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即使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也应根据该法案对税收有效,并且鉴于协议日期为 2007 年 1 月 26 日,乌克兰政府之间作出安排,其中包括避免双重征税 t新加坡共和国和现在,因此,财政部长特此宣布 (a) (b) 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乌克兰政府达成;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法规在线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乌克兰政府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预防关于收入税的逃税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希望就收入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达成一项协议,同意如下条款1 涵盖人员 第 2 条 涵盖税收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居民的人员。...
所得税(新加坡 - 乌克兰)(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9 S 623/2009pdf预览版所得税(新加坡 - 乌克兰)(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9 S 623/200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