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第 5 号)令 2021 年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场所 2017 年第 S 779 号基础设施保护法案(2017 年第 41 号法案)附表 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第 5 号)2021 年命令 为行使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第 8(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是基础设施保护(保护区)(第 5 号)第 2021 号命令,并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生效。宣布为保护区 2. 附表第二栏中所述的房屋为该法案的目的而宣布为保护区,并且该附表第一栏指明的人被指定为保护区的主管当局。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第一栏 樟宜空军基地管理局指挥官 附表第 2 段 第二栏 保护区 樟宜空军基地(东)区域 A 所有该区域均属于地段 05196C 的一部分, 05199V 和 05322K 位于 Mukim No. 31,由樟宜空军基地占据,面积约为(东)面积 A 3,785,664.8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包括从新加坡土地管理局 SVY 21 基准以北 37,169.140 米和以东 48,781.502 米的点开始的区域,边界沿着连续的坐标线延伸,大致如下北纬 3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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