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21 S 254/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21 1 引文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 目录 颁布公式 3 撤销附表 No. S 254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案(2017 年第 41 号法案) 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命令 2021 为行使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第 14(1) 和 19(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是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21 年引文和生效,并于 2021 年 4 月 8 日生效。宣布为受保护地方的处所 2.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处所被宣布为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的目的,以及新加坡法规在线第一栏中指定的人员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该附表被指定为公关部门的权威受保护的地方。撤销 3. 2006 年受保护的地方(第 11 号)令(G.N. No. S 3462006)被撤销。第一栏 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总裁 时间表 第二栏 受保护的地方 第 2 段 动物和植物健康中心 位于 Mukim No. 12 的 Lot 01583V 中的所有区域,由动物和植物健康中心占据,面积约为 20812。...
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21 S 254/2021pdf预览版
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21 S 254/202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