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第 2 号)令 2005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场所 附表第 S 328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保护区(第 2 号)令 2005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05 年《保护区(第 2 号)令》和应于 2005 年 6 月 1 日引证并开始运作。 宣布为保护区 2.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区域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目的,每个人在该区域内,须遵从获授权人员发出的规管其行动和行为的指示。 THE SCHEDULE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022 First column The Authority 第二栏 保护区指挥官,Tuas Immigration Checkpoints Authority Command TUAS CHECKPOINT。由 TUAS CHECKPOINT 占用的 Mukim No. 7 的州属地块 2500L 和 1012V 的一部分包括的所有区域,面积约为 196,618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上述 TUAS CHECKPOINT 的最北角开始,该点为 37,081.799 米在新加坡土地管理局 SVY21 坐标以北和以东 6,192.637 米处,边界沿着连续的坐标线延伸,大致如下北向 3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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