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15 S 608/201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15 年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 附表第 S 608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15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15 年《保护区(第 5 号)令》,并于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进入引证并开始运作。 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1) 附表第二栏中所述场所被宣布为就该法案而言的受保护场所。 (2) 任何人不得进入或留在该处所内,除非该人 (a) 持有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签发的通行证或许可证;或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b) 已获得在这些场所值班的授权人员的许可,可以进入这些场所。第一栏 The Authority Advanced Manager, Operations, Operations, PacificLight Power Pte Ltd 时间表 第二栏 受保护的地方 PacificLight Power Pte Ltd 该区域由PacificLight Power占用的Mukim No. 34(裕廊岛塞拉亚)的02971L和03060T国家土地组成Pte Ltd 占地约 113,509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从 29555 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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