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交通系统(创建权利)(第 2 号)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授权权力 3 计划检查 附表 No. S 322 快速交通系统法(第 263A 章)快速交通系统(创造权利)(第 2 号)通知 2004 为行使《捷运系统法》第 6 条赋予的权力,陆路交通管理局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称为捷运系统法系统(权利的创造)(第 2 号)通知 2004 年,并将于 2004 年 6 月 7 日开始实施。 当局的权力 2. 当局或当局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合理的时间,为目的和附带为铁路运营,进入被描述为 MK01 Lot 2531P pt 的土地(在本通知中称为指定土地)的铁路区域,并行使计划在土地区域内、下或上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检查计划 3。指定土地上的铁路区域的计划副本应在以下办公室免费供公众检查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地址为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上午 9 点至下午 4 点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 9 点至中午 12 点(周日和公众假期除外)。时间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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