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系统(创造权利)通知 2007 S 135/200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30日
2007 年快速交通系统(创造权利)通知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授权 3 计划检查 附表 No. S 135 快速交通系统法案(第 263A 章)快速交通系统(权利创造)通知2007 年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行使《捷运系统法》第 6 条赋予的权力,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称为 2007 年捷运系统(权利创造)通知并应于 2007 年 3 月 30 日开始运作。 管理局的权力 2. 管理局或获管理局授权的任何人可在任何合理时间,为铁路运营的目的和附带于铁路运营,进入描述为MK22 Lot 08988K pt的土地(在本通知中称为指定土地)并行使附表中所述的权利e 在土地区域内、下或上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检查计划 3。指定土地上的铁路区域的计划副本应在以下办公室免费供公众检查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地址为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时间表 第 2 段 1. 列车 (a) (b) 沿在指定土地下建造的任何铁路隧道的不间断通行权;沿任何在指明土地之上建造的铁路高架桥,以供火车载客,以及所有必要及附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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