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系统(创造权利)通知 2009 S 37/200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3日
2009 年快速交通系统(创造权利)通知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 2 权力 3 计划检查 第一附表 第二附表编号 S 37 快速交通系统法案(第 263A 章) 快速交通系统(创造权利)通知2009 年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行使《捷运系统法》第 6 条赋予的权力,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 本通知可被称为 2009 年捷运系统(权利创造)引证通知。 权力2. 管理局或获管理局授权的任何人可在任何合理时间,为铁路营运的目的和附带的,进入附表1所述土地的铁路区,并行使该等权利如附表二所述在该等土地上、下或上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平面图检查 3. 附表 1 所述土地上的铁路区域平面图副本可在以下网址免费供公众检查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为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 (a),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星期一至五任何一天(公众假期除外);但 (b) 如果任何这样的日子是新年前夜、农历新年或圣诞节前夕,则在上午 9 点至中午 12 点之间。附表第一段 2 和 3 以及附表二批号 09789V pt 02441W pt 06816L pt MKTS MK24 MK25 MK25 第二附表第 2 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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