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局(节约和过渡规定)条例 2019 S 427/201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新加坡食品局(节约和过渡条款)条例 2019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根据《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99 条提出的未决上诉 3 未决调查 S 427 SINGAPORE FOOD AGENCY ACT 2019(ACT 11 OF 2019) 新加坡2019 年食品局(节约和过渡性规定)条例 为行使 2019 年新加坡食品局法第 71(1) 条赋予的权力,环境和水资源部长制定了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2019 年新加坡食品局(节约和过渡性规定)条例,并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生效。根据《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99 条提出上诉 2. 向负责新加坡法规在线的部长提出上诉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环境公共卫生 (a) 下《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99 章)第 99 条95) 在 2019 年 4 月 1 日之前生效,反对公共卫生总干事 (i) 拒绝授予或更新任何许可证的任何决定; (ii) 暂停或取消任何执照; (iii) 施加任何经济处罚; (iv) 没收根据该条存入的任何款项或订立的保证金;或(b) 在紧接 2019 年 4 月 1 日之前,该上诉尚未得到处理或处置,该上诉可在 2019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继续按照《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99 条进行处理,如同2019 年新加坡食品署法尚未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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